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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kjc 发布时间:2010-01-11 16:11:27 浏览次数: 【字体:
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10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社科规划办通字〔2009〕29号)要求,2010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请按照本通知要求,积极做好我校的项目申报工作。
    一、申报条件
    1.申请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者,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申请青年项目者(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1971年3月10日之后出生),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申请人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申请课题的参加者或推荐人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以结项证书标注日期为准)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新项目。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课题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课题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
    二、注意事项
    1.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的平均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20万元,一般项目12万元,青年项目10万元。申请人应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提出适当的资助经费,并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进行合理的经费预算。
    2.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完成时限为: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二至三年,也可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适当延长;应用对策研究要根据研究问题的时效性确定。
    3.本年度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所有申报课题一律实行同行专家通讯初评,通讯初评采用活页匿名方式进行。活页论证的字数不超过四千字。
    4.国家社科基金于2009年正式增设管理学科,并于2010年开始受理课题申报,侧重资助我国经济社会管理中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发展中国特色的管理学理论。
    5.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范围涉及23个学科,所有学科的申请书都要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2010年试行版)填写。跨学科的课题要按照“尽量靠近”的原则,选择为主的学科进行申报。
    6.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要按照新修订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要求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三、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包括《课题指南》、《申请书》、《活页》、《代码表》等)从附近下载,申请书一律要求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2.申报者报送材料包括:审查合格的申请书及活页夹各一式8份,以上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邮箱:[email protected]
    四、申报时间
    请申报者于2010年2月27日将申请书一式一份报送至科技处办公室(行政楼410),科技处将负责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审阅,修改意见将及时反馈给申报者本人。请申报者本人务必于2010年3月3日之前将定稿的的申请书及活页各一式8份报送至科技处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马元斌
    电话:3803235
                                                                           201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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