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注意事项
一、限项审查注意事项
1.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2.一位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2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研究工作。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含已申报结项但未得结项通知者)不能申报201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但可参加1项。
4.课题组成员一般应在3-5位,要老中青结合,否则不易被批准。
5.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课题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
二、活页填写注意事项
1.首先填写课题名称。
2.活页文字表述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相关背景材料,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3.针对《论证活页》中“本课题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部分的论证,切忌简单的某人、某观点的罗列,而应当作简捷、到位的“概括”。评阅专家在这一问题上,考察的是申报人的信息综合与归纳能力。
4.突破、创新点,不宜过多,也不宜过少,应当与项目最终的成果形式相适应。确定了突破、创新点之后,应当在《论证活页》“基本观点和创新之处”中,明确提出,并指出其突破与创新之所在。
5.活页论证的字数要求是4000字以内,不要过长,也不能过短。活页4000字包括前期成果和参考文献文字表述字数。
6.前期相关研究成果只能填写成果名称、成果形式(如论文、专著、研究报告等)、成果数量,不得填写成果作者、单位、刊物或出版社时间等信息。
7.与本课题研究无关的成果以及主持或参加的各类项目等不能填写。
8.课题负责人和参加者的成果要分开填写。
9.课题负责人的前期成果不列入参考文献。
三、《申请书》填写注意事项
(一)封面填写注意事项:
1.“登记号”、“项目序号”——两个代码框申请人不填。其他栏目由申请人用中文填写。
2.项目类别——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一般自选项目、青年自选项目(自选项目指没有包括在课题指南范围)。
3.申请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申请重点项目,必须是完成过省、部级以上社科研究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在负责人曾完成的重要课题中要有体现)。
4.申请青年项目者包括课题组成员截止2010年3月10日,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
5.学科分类——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一级学科名称。
6.跨学科的课题,注明申报学科和主要涉及的学科。
7.国家社科基金于2009年正式增设管理学科,并与2010年开始受理申报。侧重资助我国经济社会管理中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发展中国特色的管理学理论。
8.教育、艺术、军事三个单列学科项目不在这次受理范围内。另外发布申报通知。
9.课题名称——应准确、简明反映研究内容,最多不超过40个汉字(包括标点符号)。
10选题要仔细阅读申报公告和《课题指南》。
11.基础理论研究一定要在《课题指南》中有相应的申报范围、方向或重点研究领域,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拟定题目。
12.应用经济学科由于内容比较宽泛,原则上要按照《课题指南》规定的条目进行申报,一般不受理自选课题申报。
13.负责人所在单位—— 一律填写所属一级单位,即 “淮北煤炭师范学院”,不加院系名称,不加盖公章。
14.填写日期——与申请人承诺日期一致,2010年2月28日前。
注:要注意封面形式上的美观,下划线中间不能断裂。
(二)第二页填写注意事项:
申请者承诺必须由申请人本人签名或盖章,不能打印签名。
(三)第四页数据表填写注意事项:
1.填表所用代码以当年发布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为准。表格粗框内填写代码(请查数据表的各项代码),细框内填写汉字(应根据数据代码表来填写)。
2.课题名称——与封面一致。
3.主题词——最多不超过3个主题词,词与词之间空一格。
4.项目类别——填写代码。
5.学科分类——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学科代码和二级学科名称。
6.粗框内填3个字符,即二级学科代码;细框内填二级学科名称。如,申报哲学学科伦理学专业,则在粗框内填“ZXH”,细框内填“哲学伦理学”字样。
7.跨学科的课题,填写为主的学科分类代码。
8.研究类型——填写代码。
9.注意选题:基础理论研究一定要在《课题指南》中有相应的申报范围、方向或重点研究领域,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拟定题目。应用经济学科由于内容比较宽泛,原则上要按照《课题指南》规定的条目进行申报,一般不受理自选课题申报。
10.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填写中文或阿拉伯数字。
11.行政职务:填写代码及具体行政职务。
12.研究专长——按学科代码表填写代码和二级学科名称。
13.最后学历——填写代码或学历(研究生、大学本科、大学专科、专科以下)。
14.最后学位——填写已取得最高学位(应有学位证书:博士、硕士、学士,无学位可不填)。
15.专业技术职务:填写代码及职称(教授、研究员、副教授、讲师等)。
16.所在省市——按代码表规定填写:粗框内填“C”,细框内填“安徽省”。
17.所属系统——粗框内填“A”,细框内填“高等院校”。
18.工作单位——按单位和部门公章填写到学院全称,如“淮北煤炭师范学院文学院”。
19.联系电话:请填写申请者电话(手机或办公电话)。
20.通讯地址——安徽省淮北市东山路100号。邮政编码:235000。
21.主要参加者——必须真正参加本项目的研究工作,不含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境外、国外人员;主要参加者若无职称,如在实际部门工作人员或在读博士生,请填写行政职务或填初级以下;研究专长,按数据表的二级学科填写;青年基金项目,参加者年龄不能超过39周岁(1971年3月10日以后出生)。申请人应亲自联系主要参加者,确定落实以下情况:主要参加者没有以负责人名义申报本次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没有作为主要参加者参加本次国家社科基金2项以上,即只能参加2项。
22.预期成果——指最终研究成果形式,可选报1项或2项代码。建议选专著就不再选其他。
23.除重要的基础研究外,鼓励以研究报告、论文为项目的最终成果形式。
24.字数:以中文千字为单位。
25.申请经费——以万元为单位,填写阿拉伯数字,注意小数点位置。重点项目平均资助20万元、一般项目平均资助12万元,青年项目平均资助10万元。申报者必须严格依此标准填写经费预算,不要高于该项标准,也不要低于该项标准。
26.预计完成时间:项目开始日期从申报时间起计算,完成时间按年度的年终时间填写,如完成时间:2012年12月31日。基础研究项目完成时限一般为2—3年,可以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4年。研究报告、论文的完成时限一般为1年,专著一般为2—3年。应用对策研究要根据研究问题的紧迫性和时效性来确定,时间设计应当比较合理,一般不超过2年,也不能太短。
27.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申报青年项目必须填写第一推荐人和第二推荐人两栏内容。
(四)第五页课题论证填写注意事项:
1.格式:每段前空两格;论证中的序号不能太乱、太复杂;控制在4页内,注意字体不能太小,保留适当的行距。
2.论证分三个部分,每个部分有小标题,分为:(1).本课题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及研究意义。(2).研究的主要内容、基本思路、研究方法、重点难点、基本观点及创新之处。3.前期相关研究成果和主要参考文献。小标题分别用黑体字突出。
4.论证应避免以下方面缺陷:论证填写简单,论证草率,内容有明显缺项的;选题过于细小分散、缺乏全国性意义或典型性,不符合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资助方向的;无前期相关研究成果或前期研究成果与所申报课题基本无关、研究基础薄弱的。
5.字数4000字左右(包括标点符号)。
6.申请书(非活页)中的课题设计论证,不作匿名评审要求,可以出现个人背景信息。
7.课题负责人的相关著作不列入参考文献。
(五)第九页经费预算注意事项:
1.资料费:指开展项目研究所需的资料收集、复印、翻拍、翻译等费用,以及必要的图书购置费等。
2.数据采集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问卷调查、数据跟踪采集、案例分析等费用。
3.差旅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开展国内调研活动所发生的交通费、食宿费及其它费用。差旅费的开支标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会议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为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以及协调项目或课题等活动而召开小型会议的费用。
5.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赴国外及港澳台地区调研的交通费、食宿费及其它费用。报批手续执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6.设备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购置或租赁使用外单位设备而发生的费用。
7.专家咨询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咨询费的支出总额,重大项目一般不得超过项目资助额的5%,其它项目不得超过项目资助额的10%。而不是支付给课题组成员及项目管理的相关人员。
8.劳务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支付给直接参与项目研究的在校研究生和其它课题组临时聘用人员等的劳务性费用。劳务费的支出总额,重大项目不得超过项目资助额的5%,其它项目不得超过项目资助额的10%。
9.印刷费:指项目研究成果的印刷费、打印费和誊写费等。
10.其他费用:不可预见的费用和出版预留费用。建议不可预见费用少填。
11.管理费:重大项目每项不超过5000元;其他项目不得超过项目资助额的3%,其中,年度项目中的重点项目每项不超过3000元,年度项目中的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和西部项目、后期资助项目每项不超过2000元。
12.成果鉴定费由全国社科规划办另外拨付,不在预算范围内。
13.经费年度预算:2010年申请经费的80%,完成年份20%。
14.申请者应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提出适当的资助额度,并按照新修订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请到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查询)进行合理的经费预算。
四、上报材料注意事项
1.申请交叉学科的项目请说明。跨学科的课题要选择为主的学科进行申报,并注明主要涉及学科。
2.推荐人意见,签名要用笔签,不能打印。
3.按要求填写好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意见,时间为:2010年3月5日。
4.《申请书》与《活页》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5.申请书及活页报送一式8份,其中1份原件,7份复印件。
6.申报材料必须严格按照科技处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报送科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