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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通用办公设备政府集采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28 20:28:29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安徽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皖财购〔2023〕1127 号)和《管家婆免费期期精准大全货物与服务类采购相关限额标准》(校行字〔2021〕104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现就学校 2025年通用办公设备集中采购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通用办公设备采购范围主要指满足各单位办公基本需要、纳入政府集中采购品目的设备,必须为“教职工本人管理使用”,不含特殊需要的专业类办公设备,具体包括: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液晶显示器、激光打印机、扫描仪、复印机、投影仪、多功能一体机、碎纸机、空调机等 9 类。

二、经费来源

本次通用办公设备采购经费来源为各单位事业经费。

使用教学、科研、人才基金、横向合作、博士科研启动等项目经费购置专门用于专业教学、科研、实验仪器配备及面向在校学生使用的办公设备归属于专用办公设备,不纳入本次集中采购,按单位自行采购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规范采购。

三、配置标准

配置标准按《关于印发安徽省级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试行)的通知》(财资〔2013〕491 号)《管家婆免费期期精准大全办公用房管理与办公设施配置标准暂行规定(修订)》(校行字〔2020〕30号)文件执行。

各单位应本着“节俭实用可用”的原则从严控制,结合实际需要进行申报,申报时应首先查询统计本单位通用办公设备的配置情况,已达到配置标准的,不得再申报配置计划。

四、组织方式

1.采购申请

本次申报不面向教职工个人开放,由单位资产管理员收集整理本单位采购需求集中申报。单位资产管理员通过学校主页“信息门户”登录,在业务系统中进入“采购管理系统”,在“通用办公设备计划申报”模块进行网上申购。

2.审批流程

资产管理员通过“学校采购管理平台”提交申报计划,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审核后,再由申请单位负责人审批。

3.经费调整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汇总采购申请,形成采购计划,提交财务处申报年度政府采购预算,财务处对相关经费进行统一划拨调整。

五、有关注意事项

1.各单位须在12月12日17:30前通过“采购管理系统”申购,之后系统将关闭申购功能,以便准确统计组织采购。

2.本次集中申报截止后,2025预算年度内使用单位办公经费和其他专项经费申购通用办公设备,学校不再审批。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国资与实验室管理处阚艳东、招投标管理中心周威威

联系电话:3803665、3802006

 

附件:2025年通用办公设备政府集采申报操作指南.doc


 

国资与实验室管理处

招投标管理中心

财务处

202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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