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滨湖校区高知公寓物业管理的公告
为确保滨湖校区高知公寓区安全、有序、整洁,现将物业管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装饰时间,限每日7:30-12:00、14:00-18:30,其它时段不得施工,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二、装饰人员、住户电瓶车、摩托车、自行车不得通过电梯上下楼,也不得存放在楼梯、楼道、地下室、地下室夹层等部位。如出现电瓶车爆炸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由车主承担。
三、高知公寓地库车位已分配,为保证已选车位住户车辆正常停放,未选车位住户、装饰人员停放的车辆(包括汽车、电瓶车、摩托车、自行车等),在9月30日前驶出地库,否则,按无主车处理。
四、禁止高知公寓住户饲养大型犬类,禁止住户将宠物带入教学区、学生生活区,禁止在高知公寓区遛狗不栓绳。住户在遛狗时,应做好宠物排便的收集、清理、管理工作。
五、再次重申,住户在装修时,不得改变房屋外立面,不得拆除承重墙,不得私自搭建建(构)筑物(含阳光房、雨蓬、围墙、台阶、园路以及非景观性的花架、葡萄架、菜架、鸡窝等),不得私自拆除改建一楼围栏(含围栏开门)。一经发现,立即整改,造成的损失由个人承担。
六、住户不得破坏已有绿化,严禁在公共区域毁绿种菜,严禁采用非法手段(浇开水、往树干注射腐蚀剂等)损坏树木。
七、以上规定,请住户认真阅读,切实维护公共利益。特此通知。
高知公寓物业管理办公室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