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校优秀学生先进事迹与成果展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在学校迎来50周年校庆之际,为进一步传承“博学、慎思、励志、敦行”校训,弘扬“艰苦奋斗、持之以恒、甘于奉献、追求卓越”淮师大精神,展现莘莘学子励志好学的精神风貌,现开展优秀学生先进事迹与成果展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五秩芳华传薪火 青春筑梦续新篇
二、推荐范围
全日制本科生与研究生各1至2名(2020至2023级)。
三、推荐标准
1. 成绩优异。勤奋好学,积极推动学风建设。综合测评成绩在本年级本专业名列前茅,获得国家奖学金、学校一等奖学金等。
2. 崇尚科学。具有良好的创新创业能力,在国家级学科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主持省级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发表高水平文章,取得专利,获得创新创业奖学金等。
3. 自强励志。面对困境,积极乐观、自强不息,以良好的心态和执着的信念在逆境中成长成才,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自强之星荣誉称号等。
4. 热心公益。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热心公益事业,有志愿服务或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突出事迹,为学校赢得良好社会声誉。
凡在励志笃学、科学研究、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投身国防、文化传承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均可推荐。满足以上一项或多项,获得省级及以上“大学生年度人物”“大学生自强之星”“‘十佳’‘百优’大学生”等称号的优先推荐。
四、时间安排
1.学院推荐。各学院认真开展优秀典型的院内征集和推荐工作,严把材料质量。并于8月5日前,各学院将学生优秀事迹材料(文字,含人物简介)+典型照片(4-5张),以“学院+2024年优秀学生事迹推荐材料”命名,打包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中。
2.学校评审。学校将组织人员对各学院推荐典型人物候选人进行材料审核,并确定2024年学校优秀学生先进事迹与成果展人选。
3.宣传展示。学校将优秀学生先进事迹与成果在校庆宣传专栏、微信公众平台、网站等平台予以宣传展示。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学院要深入挖掘,广泛动员,充分调动学生参与的积极性,认真做好学院推荐工作,并将此次活动作为加强思政教育、推进学风建设、凝练育人成果的重要途径。
2.公正评选。各学院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部署安排,确保做到宣传人选政治坚定、贡献突出、群众拥护、优中选优。
3.强化实效。各学院可分别在秋季迎新和校庆期间开展本院内优秀学生事迹和成果展示,以学生优秀典型带动全校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形成选树典型,树立标杆,巩固学风建设成果。
联系人:朱佳慧(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联系电话:18298268229
学工处 研究生院 校团委 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2024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