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符合滨湖校区高知公寓认购条件已交款退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21 18:21:21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滨湖校区高知公寓从2017年12月31日开始认购,根据《滨湖校区高知公寓建设、认购、分配、结算办法》规定,在分配前已去世、离校人员,不再具有认购资格。上述人员已交认购款项予以退还,由本人或家属提交退款申请,办理相关手续。特此公告。联系人:葛琳 13965881056 滨湖校区高知公寓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滨湖校区高知公寓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月21日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