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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安徽高校自然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21 10:21:39 浏览次数: 【字体:

各相关单位及申报人:

       2023年度安徽高校自然科学研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就我校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 项目类别

(一)安徽省高校优秀科研创新团队

1.建设目标

围绕学校高峰学科和相关优势学科,依托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两个安徽省重点实验室,三个安徽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重点科研平台,发挥优势学科引领作用,通过项目立项研究培养和建设一批道德素质过硬、学术基础扎实、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科研创新团队,提升学校科技自立自强水平,强化学校科研创新和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学校自然科学研究水平。

2.基本条件

 (1)安徽省高校自然科学优秀科研创新团队(以下简称“创新团队”)以学校省部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研发基地为依托,服务于高峰学科和学校优势特色学科建设,承担属于国家和我省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提出的重点领域的重大科技项目,主要从事对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国家安全具有战略意义的基础性、前瞻性研究,对我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具有较大牵引带动作用、能产生良好经济或社会效益的自主创新应用研究。

 (2)创新团队带头人具有宽广的学术视野、较深的学术造诣、创新性学术思想和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能科学把握团队研究方向和研究过程。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精神,在研究群体中具有较强的凝聚力。团队带头人应为学校科研教学一线的全职人员,并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相关人才计划资助,近五年具有主持过国家级项目或者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的经验。团队带头人仅能牵头负责1个团队(项目优先推荐在一线从事技术攻关和基础创新的教师申报)。

 (3)创新团队成员一般在 5 人以上,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明确的任务分工,对团队所承担的研究任务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团队具有良好的合作机制和氛围。

3.立项指标、申报与评审

(1)2023年学校创新团队立项数不超过3个,每个省部级平台最多可申报1个,依托化学高峰学科申报的创新团队优先支持。学校组织专家开展遴选工作,择优上报。已获得国家和教育部创  新团队计划立项的不再重复立项。

(2)申报团队填写《安徽省高校优秀科研创新团队申请书》,学校根据限额遴选推荐。鼓励跨学科、跨学校组建科技创新团队, 鼓励申报团队与国内外科研机构、企业合作组建科技创新团队。

4.支持措施与管理

(1)学校负责创新团队的全过程管理,并按要求报省教育厅备案。创新团队建设期限为3年,每个团队支持经费 200 万元,分年度资助。

(2)获立项创新团队在接到批准立项通知后一个月内,由创新团队带头人填写《安徽省高校优秀科研创新团队计划任务书》,提交校学术委员会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省教育厅备案。

(3)创新团队实行长周期管理,学校负责对创新团队进行中期绩效评估和终期考核验收,并将结果报送教育厅备案。中期绩效评估不合格的停止资助。终期考核成效显著、成果突出的,优先推荐申报教育部及其他国家级创新团队。

(二)安徽省高校杰出青年科研项目

 1.建设目标

   以解决国家及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具有前瞻性理论和实际问题为导向,以加快攻克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强化科技自立自强、支撑高水平创新型省份和科技强省建设为任务,挖掘、培养一批杰出青年科技才俊,促进青年科学和技术人才的加速成长,培养造就一批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

 2.基本条件

 (1)社会信用记录良好,具有履行项目负责人责任的能力,申请人2023年1月1日男性未满40周岁[198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未满42周岁[198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原则上要具有博士学位,未曾获得省级杰青和国家级人才培养计划的资助。

 (2)项目负责人应有作为主持人承担国家级科技项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经历,或在基础及应用研究工作中,已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突出创新性成果[如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前两名完成人)或二等奖(第一完成人)]。

3.立项指标、申报与评审

 (1)2023年学校杰青项目立项数不超过3个。已获得国家、省杰出青年科学项目的不再重复立项。杰出青年科研项目申报应紧密结合学校办学定位、办学特色与发展目标,依托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重点科研平台,围绕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急需领域,我校博士学位建设学科,省十大新兴产业布局,以自由探索研究、任务导向研究和应用技术攻关研究为主。

(2)申请人填写《安徽省高校杰出青年科研项目申请书》,学校根据限额遴选推荐。

 4.支持措施与管理

 (1)学校负责杰青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并按要求报省教育厅备案。项目研究期限为3年,确有必要可延长至4年。每个项目支持经费100万元,分年度资助。

 (2)获立项项目负责人在接到批准立项通知后一个月内,由项目负责人填写《安徽省高校杰出青年科研项目计划任务书》,提交学校学术委员会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省教育厅备案。

 (3)杰出青年科研项目实行长周期管理,学校负责中期绩效评估和终期考核验收,并将结果报送教育厅备案。中期绩效评估不合格的停止资助。终期考核成效显著、成果突出的,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级人才项目。

(三)安徽省高校优秀青年科研项目

1.建设目标

鼓励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聚焦我省“十四五”“卡脖子”技术与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基础研究。重点布局学校高峰学科和优势特色学科,为提升学校自主创新能力提供知识基础、人才储备和发展动力。

2.基本条件

社会信用记录良好。具有履行项目负责人责任的能力,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申请人2023年1月1日男性未满35周岁[198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未满37周岁[1986 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原则上要具有博士学位。未曾获得省级优青和国家级人才培养计划的资助。

项目负责人应有作为主持人承担过国家级科技项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及以上)]的经历;或在基础及应用研究工作中,已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突出创新性成果[如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前三完成人)或二等奖(第一完成人)],拟开展的研究工作创新性较强,且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结合较紧密。

3.立项指标、申报与评审

(1)2023年学校优青项目立项数不超过6个。已获得国家、省优秀青年科学项目的不能重复立项。

  (2)优秀青年科研项目申报应立足学校办学定位、办学特色与发展目标,围绕博士学位立项建设学科,依托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省部级科研平台,以解决我省“十四五”“卡脖子”技术与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为主。

 (3)申请人填写《安徽省高校优秀青年科研项目申请书》,学校根据限额遴选推荐。

 4.支持措施与管理

 (1)学校负责优青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并按要求报教育厅备案。项目研究期限为 3 年,确有必要可延长至 4 年。每个项目支持经费 50 万元,分年度资助。

 (2)获立项项目负责人在接到批准立项通知后一个月内,由项目负责人填写《安徽省高校优秀青年科研项目计划任务书》,经校学术委员会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省教育厅备案。

 (3)优秀青年科学项目实行长周期管理,学校进行中期绩效评估和终期考核验收,并将结果报送教育厅备案。中期绩效评估不合格的停止资助。终期考核成效显著、成果突出的,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级人才项目。

(四)安徽省高校重点/重大科研项目

1.建设目标

设立高校自然科学重点/重大科学项目,在于强化应用基础研究,实现前瞻性基础研究、引领性原创成果和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重大突破,加强安徽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重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科研攻关。

2.基本条件

社会信用记录良好,学风端正,具有履行项目负责人责任的能力,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重大项目主要支持解决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有关学科发展前沿的应用研究。重点项目主要支持解决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应用及应用基础问题,由项目申请人结合学校办学定位申报。

3.立项指标、申报与评审

  (1)2023年学校重大研究项目立项数不超过4项,重点研究项目立项数根据学校申报情况及学校当年科研经费预算情况确定,重大和重点项目立项数原则上不超过50项(40周岁以下的项目承担人比例不低于 70 %),且依托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安徽省重点实验室和安徽省工程研究中心等科研平台项目资助数不少于30% 。

 (2)重大项目应与企业进行技术集成和协同攻关,已与企业签订有合作协议,且有实质性合作的项目优先推荐。

   (3)申请人填写《安徽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重点/重大科研项目申请书》,学校将根据计划和申报相关条件遴选择优推荐。

  4.支持措施与管理

  (1)学校负责重点项目和重大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并按要求报省教育厅备案。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重点项目支持经费每项不少于 10 万元,重大项目支持经费每项不少于 20 万元, 根据项目研究进展情况,分期拨付。

 (2)获立项重点/重大科学项目在接到批准立项通知后一个月内,由申请人填写《安徽省高校自然科学重点/重大科研项目计划任务书》,学校学术委员会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省教育厅备案。

 (3)获立项项目应按年度由申请人填写《安徽省高校自然科学重点/重大科研项目工作年度进展报告》,结题项目填写《安徽省高校自然科学重点/重大科研项目结项报告》,于规定时间前,经专家论证和学校学术委员会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省教育厅备案。

二. 申报要求

1.同一年度作为项目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类别项目,不得重复、多类别申报,有在研安徽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本年度不得作为负责人申报。作为项目负责人和参与人同年申请项目限2项。

2.申请人主持(包括已结题项目)安徽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重点、重大项目累计不得超过3项,且重大研究项目只能主持1次。

3.申请人目前主持在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科技计划项目,尚未结题者不得申报重大/重点项目。

 4.本年度申报的项目不得与已立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科技计划项目、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和正在申报的其他自然科学研究项目重复。

三. 申报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在2023年3月31日前将纸质版汇总表、申报书及附件材料(身份证复印件、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或省部级重大科技项目证明、获批省部级及以上相关人才计划资助证明、不多于5篇与申报项目相关公开发表的成果等)一式一份统一报送科研部(行政楼506室)遴选,汇总表电子版及申报书PDF(含附件,文件名以学院+项目类别+申报人的姓名命名)发送至[email protected],逾期不再受理。

 学校评审后,申请人根据分配账户登录安徽省高校科研平台(http://srp.ahjzu.edu.cn/)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项目申请书(具体事宜,后续通知)。

 联系人:滕井通;电话:0561-3803235

 附件:2023年安徽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材料.zip



                                    科学研究部

                                       202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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